尊龙凯时·(中国)官网app

我们的服务 车辆检测 工业检验 解决方案 机动车 汽车电子 汽车车灯试验--阳光灼烧 汽车车灯--双温箱雾气验证 汽车车灯-高压洗车雾气要 汽车热管理--耐久试验 信息、通讯、电子与技术 信息、通讯、电子与技术 移动与通信产品 PCB产业 无线设备与外围设备 工业产品 电线与电缆 防爆设备与器械 个人防护用品 风能系统 尊龙凯时app下载 所有活动 标准更新 资源中心 关于尊龙凯时 公司介绍 愿景与使命 尊龙凯时官方网站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我们的服务 > 工业检验
工业检验

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蜜芽2021最新地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进一步强化 保

2024-01-16来源: 尊龙凯时app平台官网

  尊龙凯时网站进入ღ★★ღ,防爆设备ღ★★ღ,尊龙凯时app下载第三方检测ღ★★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ღ★★ღ,是评价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ღ★★ღ,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起到重要作用ღ★★ღ。2005年ღ★★ღ,原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ღ★★ღ,对规范检测行为ღ★★ღ、维护检测市场秩序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ღ★★ღ。

  近年来ღ★★ღ,伴随着建筑市场和检测行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建筑品质要求的逐步提升ღ★★ღ,工程建设中涉及结构安全ღ★★ღ、使用功能ღ★★ღ、新型材料等内容的检测项目日益丰富ღ★★ღ,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ღ★★ღ、保障建设工程质量ღ★★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ღ★★ღ。

  《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内涵ღ★★ღ,明确检测适用范围ღ★★ღ;扩充检测市场主体类型ღ★★ღ,严格规范检测行为ღ★★ღ;强化资质管理ღ★★ღ,优化审批流程ღ★★ღ;完善监管机制ღ★★ღ,加大处罚力度以及完善监管机制ღ★★ღ,加大处罚力度ღ★★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ღ★★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ღ★★ღ、行政法规ღ★★ღ,制定本办法ღ★★ღ。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ღ★★ღ,是指在新建ღ★★ღ、扩建ღ★★ღ、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ღ★★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ღ★★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ღ★★ღ、法规和标准ღ★★ღ,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ღ★★ღ、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ღ★★ღ,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ღ★★ღ、建筑构配件ღ★★ღ、设备ღ★★ღ,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ღ★★ღ。

  第三条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ღ★★ღ,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ღ★★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ღ★★ღ,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ღ★★ღ。

  第六条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ღ★★ღ、事业单位ღ★★ღ,或者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ღ★★ღ,并具备相应的人员ღ★★ღ、仪器设备ღ★★ღ、检测场所ღ★★ღ、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ღ★★ღ。

  第八条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向登记地所在省蜜芽2021最新地址ღ★★ღ、自治区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ღ★★ღ,并提交下列材料ღ★★ღ:

  第九条资质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ღ★★ღ,应当进行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ღ★★ღ,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ღ★★ღ。对符合资质标准的ღ★★ღ,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ღ★★ღ,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ღ★★ღ。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许可期限内ღ★★ღ。

  第十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ღ★★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ღ★★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ღ★★ღ。

  第十一条申请综合类资质或者资质增项的检测机构ღ★★ღ,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行为的蜜芽2021最新地址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ღ★★ღ,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申请ღ★★ღ。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ღ★★ღ,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应当整改但尚未完成整改的ღ★★ღ,对其综合类资质或者资质增项申请ღ★★ღ,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ღ★★ღ。

  第十二条检测机构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ღ★★ღ,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ღ★★ღ。

  对符合资质标准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无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行为的检测机构ღ★★ღ,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ღ★★ღ,有效期延续5年ღ★★ღ。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ღ★★ღ、地址ღ★★ღ、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ღ★★ღ,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变更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ღ★★ღ。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ღ★★ღ。

  检测机构检测场所ღ★★ღ、技术人员ღ★★ღ、仪器设备等事项发生变更影响其符合资质标准的ღ★★ღ,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ღ★★ღ,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ღ★★ღ,并作出书面决定ღ★★ღ。

  第十四条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ღ★★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ღ★★ღ、法规和标准ღ★★ღ,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ღ★★ღ。

  第十五条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ღ★★ღ、施工ღ★★ღ、监理单位ღ★★ღ,以及建筑材料ღ★★ღ、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ღ★★ღ。

  第十六条委托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ღ★★ღ。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法律ღ★★ღ、法规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ღ★★ღ,并出具检测报告ღ★★ღ。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ღ★★ღ,单独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ღ★★ღ。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ღ★★ღ,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见证ღ★★ღ。见证人员应当制作见证记录ღ★★ღ,记录取样ღ★★ღ、制样ღ★★ღ、标识ღ★★ღ、封志ღ★★ღ、送检以及现场检测等情况ღ★★ღ,并签字确认ღ★★ღ。

  第十九条提供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ღ★★ღ,应当对检测试样的符合性ღ★★ღ、真实性及代表性负责ღ★★ღ。检测试样应当具有清晰的ღ★★ღ、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ღ★★ღ、封志ღ★★ღ。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ღ★★ღ,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ღ★★ღ。

  第二十条现场检测或者检测试样送检时ღ★★ღ,应当由检测内容提供单位ღ★★ღ、送检单位等填写委托单蜜芽2021最新地址ღ★★ღ。委托单应当由送检人员ღ★★ღ、见证人员等签字确认ღ★★ღ。

  检测机构接收检测试样时ღ★★ღ,应当对试样状况ღ★★ღ、标识ღ★★ღ、封志等符合性进行检查ღ★★ღ,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ღ★★ღ。

  第二十一条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ღ★★ღ、审核人员ღ★★ღ、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等签署ღ★★ღ,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ღ★★ღ。

  检测报告中应当包括检测项目代表数量(批次)ღ★★ღ、检测依据ღ★★ღ、检测场所地址ღ★★ღ、检测数据ღ★★ღ、检测结果蜜芽2021最新地址ღ★★ღ、见证人员单位及姓名等相关信息ღ★★ღ。

  第二十二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ღ★★ღ、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ღ★★ღ,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ღ★★ღ、准确性负责ღ★★ღ。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ღ★★ღ,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ღ★★ღ。

  第二十四条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建设ღ★★ღ、施工ღ★★ღ、监理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ღ★★ღ,以及检测项目涉及结构安全ღ★★ღ、主要使用功能检测结果不合格的ღ★★ღ,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ღ★★ღ。

  第二十六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ღ★★ღ。检测合同ღ★★ღ、委托单ღ★★ღ、检测数据原始记录ღ★★ღ、检测报告按照年度统一编号ღ★★ღ,编号应当连续ღ★★ღ,不得随意抽撤ღ★★ღ、涂改ღ★★ღ。

  第二十七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ღ★★ღ,对检测业务受理ღ★★ღ、检测数据采集ღ★★ღ、检测信息上传ღ★★ღ、检测报告出具ღ★★ღ、检测档案管理等活动进行信息化管理ღ★★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ღ★★ღ。

  第二十八条检测机构应当保持人员ღ★★ღ、仪器设备ღ★★ღ、检测场所ღ★★ღ、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加强检测人员培训ღ★★ღ,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或者校准ღ★★ღ,确保检测技术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ღ★★ღ。

  第二十九条检测机构跨省ღ★★ღ、自治区ღ★★ღ、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ღ★★ღ,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ღ★★ღ、自治区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ღ★★ღ。

  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ღ★★ღ、仪器设备蜜芽2021最新地址ღ★★ღ、检测场所ღ★★ღ、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ღ★★ღ。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ღ★★ღ,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ღ★★ღ,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ღ★★ღ。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检测机构实行动态监管ღ★★ღ,通过“双随机ღ★★ღ、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ღ★★ღ。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ღ★★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ღ★★ღ。

  第三十五条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ღ★★ღ,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ღ★★ღ,资质许可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ღ★★ღ。检测机构完成整改后ღ★★ღ,应当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ღ★★ღ。重新核定符合资质标准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ღ★★ღ。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ღ★★ღ,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机关和违法行为发生地省ღ★★ღ、自治区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ღ★★ღ。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相关单位和人员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予以公开ღ★★ღ,建立信用管理制度ღ★★ღ,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ღ★★ღ。

  第三十八条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ღ★★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ღ★★ღ、举报ღ★★ღ。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ღ★★ღ,未取得相应资质蜜芽2021最新地址ღ★★ღ、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ღ★★ღ,其检测报告无效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ღ★★ღ;造成危害后果的ღ★★ღ,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第四十条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ღ★★ღ,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ღ★★ღ,并给予警告ღ★★ღ;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ღ★★ღ。

  第四十一条以欺骗ღ★★ღ、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ღ★★ღ,由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ღ★★ღ,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ღ★★ღ;检测机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第四十二条检测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ღ★★ღ;逾期未办理的ღ★★ღ,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检测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逾期未改正的ღ★★ღ,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四十三条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ღ★★ღ、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ღ,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ღ★★ღ;造成危害后果的ღ★★ღ,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ღ★★ღ。

  第四十四条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ღ★★ღ,有第三十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行为之一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ღ,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ღ★★ღ;造成危害后果的ღ★★ღ,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检测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ღ★★ღ,有第三十一条行为之一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ღ,处3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四十五条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ღ★★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ღ,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一)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ღ★★ღ、施工ღ★★ღ、监理单位ღ★★ღ,以及建筑材料ღ★★ღ、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ღ★★ღ;

  (九)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ღ★★ღ、不按照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ღ★★ღ,或者拒绝ღ★★ღ、阻碍监督检查的ღ★★ღ。

  第四十六条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官网ღ★★ღ,有违法所得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没收ღ★★ღ。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ღ★★ღ,建设ღ★★ღ、施工ღ★★ღ、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ღ,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ღ★★ღ;造成危害后果的ღ★★ღ,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第四十八条依照本办法规定ღ★★ღ,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ღ★★ღ,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ღ★★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依法给予处分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ღ★★ღ。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同时废止ღ★★ღ。